热门问答
  • 关于G40商南西收费站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商南西ETC车道改为人工收费是由于河南省312国道界牌至西峡段共15公里路段正在维修,维修工期预计为3个月。大量货车自商南西收费站驶入高速,造成入口车流量聚增,车辆检测压力增大。为保证车辆安全畅通通行商南西收费站,制定了客货分流、货车检测分流详细方案,利用商南西治超站静态称及003车道动态成交叉检测,因此关闭ETC车道,启用人工,专供客车通行。对给您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
  • 西铜公路收费问题,标识不清
       <P>您好,感谢您对陕西交通的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安排有关部门检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P> <P>&nbsp;&nbsp;&nbsp; 1、指示标志问题。自未央湖经西铜公路至西安方向,在桃花源山庄门口向西50米处有蓝色指示标志,直行方向铜川,左转弯方向草滩、西安。<BR>&nbsp;&nbsp;&nbsp; 2、收费问题。梁村塬收费站是依据1988年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发布的《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交公路字〔1988〕28号)文件批准设立的。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铜公路未央收费站迁址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09〕177号)文件,未央收费站北迁后,保留了梁村塬(K8+500)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范围及收费标准等仍执行原规定,收取往返西安方向车辆的通行费。<BR>&nbsp;&nbsp;&nbsp; 3、收费标准问题。西铜公路收费标准依据为《关于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费额标准的通知》(陕交发〔2004〕119号)文件。西铜公路为开放式收费,对通行车辆按次计收通行费,一型客车收费标准为10元/车次。</P>
  • 五征车加高厢合法吗?
       &nbsp;&nbsp;&nbsp; 您好,根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158号文件规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获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车辆。主要包括:1.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2.擅自改变车辆颜色。3.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4.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或者承载限值。指擅自加高、加宽、加长、拆除货厢拦板或者增加车辆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轮胎数量;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车轴数量;擅自增加客车座位或者卧铺铺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认定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不得扩大认定范围。你的五征牌低速载货汽车,出厂原车自带加高厢,且与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时相一致,是不属于非法改装;如果与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时不一致,则属于非法改装。
  • 车载泵是否必须办理营运证?
       &nbsp;&nbsp;&nbsp; 您好,根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混凝土车载泵专用作业车辆,从其作业特征看没有发生货物(人)的空间位移,更谈不上经营性道路运输的,因此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BR>
  • 关于延安市客运办
       &nbsp;&nbsp;&nbsp;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行业规章,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都应当遵守。另外13号部令是政府部门规章,所调整的违章违法行为,如果我省地方性法规有规定的话,一般按地方性法规规定处理。
  • 关于延安市客运办罚款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规定,对于拼座和绕行的行为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此行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已经发文明确为禁止性行为,延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市政府的规定处理和处罚是合法有效的。<BR>经我们了解,延安市城客办处理的绕行或者拼坐行为的车辆均有证人证言和询问笔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延安市城客办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是正确的。
  • 可怜的交通人
       &nbsp;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行以“块块管理”为主的行业管理体制,人事和资金由当地政府管理。自2009年1月1日税费改革后,中央财政按照2008年12月核查确定的原“六费”(我省为“五费”)返还基数将燃油税费改革资金逐级拨付至地方财政部门,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地方财政部门进行分配。由于各市经费、管理体制和工资水平不尽相同,具体资金分配和工资保障情况还请向地方政府咨询并协调解决。<BR>
  • 咨询
       <P>&nbsp;&nbsp;&nbsp; 您好,您的咨询答复如下:陕西榆林神木县中鸡到大柳塔的收费站为中鸡收费站。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3〕58号),该收费站属符合国家规定站点,不在撤消与合并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范围内,收费经营期限自1998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P>
  • 公路收费
       &nbsp;&nbsp;&nbsp;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政发〔2003〕58号),常兴渭河大桥收费站属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性收费站点,不在撤消与合并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范围内,收费经营期限自2002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BR>
  • 高速乱收费
       &nbsp;&nbsp;&nbsp;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开小车从西安三桥收费站到宝鸡东下高速收费75元,原车同样从宝鸡返回西安,在三桥站收费85元”的问题,答复如下:西宝高速目前没有宝鸡东收费站,宝鸡收费站往东第一个收费站为虢镇收费站,一型车从三桥收费站至虢镇收费站通行费为75元,三桥收费站至宝鸡收费站通行费为85元。因车辆行驶出入口不同,收费额不同,所以该收费无误。
  • 交违章罚款
       <P align=left>您好,您所咨询的业务属于公安交警工作范围,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谢谢</P>
  • 吊销驾照
       您好,您所咨询的情况属于公安交警业务工作范围。请联系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谢谢!
  • 关于交通违章滞纳金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公安交警业务工作范围。请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解决。谢谢!
  • 这样罚款对吗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属于公安交警业务工作范围。请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处理。谢谢!
  • 关于营运证问题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运输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产生吨公里,而当事人所说的大型、轻型、小型作业车,不具备运输的特征,不属于道路运输调整的范畴,所以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所有适用的罚款依据不正确。<BR>
  • 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咨询
       &nbsp;&nbsp;&nbsp; 您好,根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属于非经营性运输,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你单位车辆的运输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仅为本单位生产服务,则属于非经营性运输,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若运输行为向社会提供运输服务且发生费用结算,则属于经营性道路运输,就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值得说明的是,认定经营性道路运输发生的费用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外,还包括运费与货价并计,运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方式, 对于非法营运,《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
  •    &nbsp;&nbsp;&nbsp; 您好,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监督。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交通服务。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关心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陕西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谢谢!
  • 想知道高速公路的车流量
       <P>您好,请您按照公民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是:在厅网站主页进入交通政务版块,选择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填写申请登记表(公民),按规定内容填写后提交。我们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回复。</P>
  • 坐车不给车票
       &nbsp;&nbsp;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经过调查得知,您于2012年4月5日在高速路吴堡段途中乘坐客车系山西车辆晋A48783,该车非我省营运客车,该车行程线路为太原至西宁,我省吴堡为该车辆途经地,且该车不在我省的任何车站进站补客,因此,不属于我省运输管理的权限范围,建议向山西运管局进行投诉。
  • 乾陵至法门寺环山一级公路什么时候修,具体走向是怎样的
       &nbsp;&nbsp;&nbsp;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目前,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委托咨询单位开展S107法门寺-乾陵-昭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拟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建,具体建设时间将根据前期工作进展、资金筹措等情况确定。对于线路走向,咨询单位正在进行方案研究,根据路网布局、占用耕地、工程造价、带动地方旅游产业及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综合比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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