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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延安市客运办
内容:
我是一名延安市出租司机,我想咨询一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2011年13号令颁发,我咨询过延安市客运办有关负责人是否我们延安市也应该安交通部13号令执行,有关人员回答:这只是新闻炒作,我们是要接到延安市政府的文件才能执行。请问是这样吗?
时间:
2012-04-15 02:09:31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2-04-17 10:22:05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行业规章,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都应当遵守。另外13号部令是政府部门规章,所调整的违章违法行为,如果我省地方性法规有规定的话,一般按地方性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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