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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关于延安市客运办罚款
内容:
我是一名延安市出租司机,我想咨询以下:由于延安的道路现状及乘客的需求出租车普遍存在拼客现象,切都是通过乘客的允许及不绕道的前提下进行的,但是一经延安市客运办查处就是1000元的罚款,学习费80,停车费每日每次20元,近日甚至是在司机在的情况下,强行拖车,每次加收费用500元,我请问这样的罚款及扣车的处理有什么具体的条令条例规定吗?
时间:
2012-04-15 02:06:48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2-04-17 10:24:26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规定,对于拼座和绕行的行为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此行为,延安市人民政府已经发文明确为禁止性行为,延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市政府的规定处理和处罚是合法有效的。
经我们了解,延安市城客办处理的绕行或者拼坐行为的车辆均有证人证言和询问笔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延安市城客办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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