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便民
出行
数据
专题
注册
登录
旧版入口
2025年3月28日
星期五
|
中文版
|
English
|
繁简体
|
无障碍
|
长者模式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个人中心
>
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
主题:
车载泵是否必须办理营运证?
内容:
我单位是施工企业,最近购置一台上海产鸿得利牌混凝土车载泵,在办理相关手续证照过程中,大家在办理营运证问题上面有所分歧,原因是有同志在网上大连、济南、烟台交通局网页的相关查询中,明确回复是车载泵不需办理营运证,请问咱们陕西省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到底是不是必须办理营运证?
时间:
2012-04-16 09:56:24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2-04-18 02:05:23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混凝土车载泵专用作业车辆,从其作业特征看没有发生货物(人)的空间位移,更谈不上经营性道路运输的,因此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