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 星期五
| 中文版 | English | 繁简体 | 无障碍 | 长者模式
详细内容
当前位置: 个人中心 > 详细内容

详细内容

主题:
关于营运证问题
内容:
我单位有几辆大型、轻型、小型专项作业车。所办营运证均为普通货物运输。但是志丹运管所提出营运证和行驶证不符,要罚款。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的第七十一条。我想问的是:首先我们的车辆是否要办营运证?其次他们罚款的依据是否正确?我留的是真实联系方式,希望不要在网上把这个问题给予答复,我在西安,随时通知我好吗?谢谢!!!
时间:
2012-04-11 09:23:52
回复单位:
厅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2-04-12 11:55:09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运输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产生吨公里,而当事人所说的大型、轻型、小型作业车,不具备运输的特征,不属于道路运输调整的范畴,所以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所有适用的罚款依据不正确。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