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答
  • 办理汽车维修三类资质
       <P>您好,三类维修企业分类比较细,您未告知要申请哪一种,建议您直接拨打厅运管局维修管理处电话029-87325931咨询。谢谢!</P>
  • 个体户自己的箱式面包车拉货需要货运资格证不?
       &nbsp;&nbsp;&nbsp; 您好,您的咨询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货物是指凡是经由运输部门或仓储部门承运的一切原料、材料、工农业产品、商品以及其他产品。按照货物的种类、货物批量、运输形式进行分类的。按照货物种类可以分为普通货物和特种货物;按照货物批量分为整批(车)货物运输、零担货物运输;按照运输形式分为集装箱运输、厢式车运输、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大型物件)运输、冷藏保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搬家运输等专项运输。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是以是否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是否具有商业性质为条件的,而不是车辆核定载质量大小为标准的。
  • 西安市环建旅游客运站内公共厕所违规收费
       <P>&nbsp;&nbsp;&nbsp; 您好,收到您的反映信后,我们及时转给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向您进行反馈。经调查,您反映情况属实,西安市环建委汽车站相关人员已违反了《汽车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同时也违反了环建委汽车站有关管理要求。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责令该车站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如下:一、环建委汽车站于9月5日召集2名公厕管理员开会,强调车站公厕免费开放,不得收费。对这次旅客投诉产生的后果,两名公厕管理员要汲取教训,坚决制止公厕收费等违规现象的再次发生。按照该站有关规定要求两名公厕管理员做出深刻检查,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二、环建委汽车站在站务会议上,再次强调《汽车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每个员工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站内服务质量。三、9月5日下午,环建委汽车站与旅客取得联系,郑重向其道歉,通报对此事的处理决定。</P> <P>&nbsp;&nbsp;&nbsp; 在此,我们对给你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希望您能继续关注陕西交通运输发展,多提宝贵意见。</P>
  • 绿色通道道
       <P>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收悉后,省厅高度重视,要求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立即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BR>  一、陕西漫川关收费站绿色通道基本情况<BR>  1、陕西漫川关收费站出口日均车流量在4000辆左右,其中货车1600辆左右,由于商漫高速是西北地区通往湖南、广东、江西、福建、浙江等地的重要通道,西北地区通往该地区的绿色通道车辆均需经商漫高速通行,自7月中旬至今绿色通道车辆已达日均近1200辆。<BR>  2、为有效解决绿色通道车辆较多、查验困难的问题,交通集团于2013年在陕西漫川关收费站安装绿色通道检测设备,该设备经过紧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环境评定手续办理,于2013年8月22日开始试运行。<BR>  3、陕西漫川关收费站地处山区、收费站站区内广场较为狭小,往漫川关出口湖北方向2公里范围内依次为宝石梁隧道、漫川关互通立交、陕西漫川关收费站出口,且收费站处于商漫高速K1501至K1478长大纵坡末端,由于距离近、路况复杂,给收费站保畅及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困难。<BR>  二、网友反映存在问题原因<BR>  1、8月22日凌晨,西商高速西安至商洛方向,秦岭隧道内一辆拉煤六轴半挂车交通事故,至凌晨2时15分事故处理完毕开始放行。同日早上商漫高速山阳至漫川方向K1485+400,两辆六轴半挂车发生追尾事故,至10点11分事故处理完毕开始放行。由于以上两起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临时中断,致使大量车辆积压,大批车辆到达陕西漫川关主线收费站。由于拥堵车辆较多,部分司机情绪焦急,出现争抢车道、插队等现象。<BR>  2、绿色通道检测设备经调试于8月22日进行试运行,在试运行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试运行期间的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应急情况处置等工作做了细致周密的工作安排。但是由于首次运行该设备,人员操作、工作流程等均不够熟练,加之交通事故导致车流量突然增大,行驶该路段的部分绿色通道车辆不知绿色通道检测设备启用,司机还未形成排队依次等候检测的习惯,将车辆驶入收费广场时方才发现需依次排队进行检测,而收费广场无法后退,因此造成部分车辆争抢、插队现象。<BR>  3、陕西漫川关收费站地理位置路况复杂,绿色通道车辆数量大,绿色通道车辆查验放行较慢,如若因此造成排队较长,将会致使绿色通道车辆等候查验排队至漫川关互通立交甚至宝石梁隧道出口附近,将造成极大安全隐患。而陕西漫川关收费站绿色通道车辆较多,当车流量较大时陕西漫川关收费站增开车道,同时启用人工查验与检测设备同时查验绿色通道车辆,保证车流快速通过陕西漫川关主线收费站,而此措施也同时造成了部分车辆争抢、插队现象。<BR>  三、改进措施<BR>  1、在后期的试运行过程中,将根据此次“公众留言”中涉及的相关情况和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总结经验,迅速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操作流程、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速度,为过往司乘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通行环境。<BR>  2、加强绿色通道检测车辆引导,增加设立引导标识、标线,通过电子信息发布系统提前发布相关信息,增加收费现场工作人员,增开收费车道,同时增加人员对绿色通道车辆进行分类、采取设备查验与人工查验相结合,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指挥引导车辆有序通过,确保良好的收费秩序。<BR>  3、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印制相关宣传单,向过往司乘发放,告知绿色通道检测相关注意问题及需配合支持事项,取得广大司乘的理解和支持,并自觉遵守现场人员引导实现有序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BR>  4、安排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设备使用现场值守,对试运行期间凸显出的设备硬件、操作软件、管理流程、突发事件处置等各方面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沟通解决,全力提升设备检测速度,截至8月26日绿色通道自动检测设备已试运行5天,经过整改完善,截止目前通行秩序良好。<BR>  建设绿色通道检测设备是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加强绿色通道车辆检测管理,提高检测通行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绿色通道检测设备发挥应有的作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P> <P>&nbsp;&nbsp;&nbsp; 再次感谢您对陕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监督!</P>
  • 超速罚款不符合实际
       <P>你好,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属于公安交警部门业务范围,请向公安交警部门咨询,谢谢。</P>
  • 西安城南客运站与出租车勾结
       &nbsp;&nbsp;&nbsp; 您的投诉已经收悉,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告之您所乘出租车的具体信息,以便于我们调查处理。火车站附近出租车乘车环境一直是我们治理的重点,也是难点,希望广大乘客对违规运营的车辆进行举报,我们将安排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对事实确凿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 是否需要办理营运证
       <P>&nbsp;&nbsp;&nbsp; 您好,您的咨询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货物是指凡是经由运输部门或仓储部门承运的一切原料、材料、工农业产品、商品以及其他产品。按照货物的种类、货物批量、运输形式进行分类的。按照货物种类可以分为普通货物和特种货物;按照货物批量分为整批(车)货物运输、零担货物运输;按照运输形式分为集装箱运输、厢式车运输、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大型物件)运输、冷藏保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搬家运输等专项运输。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是以是否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是否具有商业性质为条件的,而不是车辆核定载质量大小为标准的。</P>
  • K630,212
       <P>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及时转交给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回复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公布,敬请留意。</P>
  • 纪检部门严查官商勾结受贿行贿细节,彻底打掉黑车保护伞。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收悉后,我们转交省厅监察室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结果反馈如下:一、被举报人黄小怀个人情况:黄小怀,男,42岁,中共党员,现任宝鸡公路管理局眉县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大队长。1993年至今从事路政工作,2011年任路政大队长。眉县路政大队共有路政人员10名,下设两个中队,一中队负责公路路产,二中队负责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二、核查情况。2013年4月22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接到市纪委来函,针对举报眉县路政大会放养黑车、收受贿赂等情况组织监察、路政人员到眉县进行了明察暗访,并与7名路政人员进行背靠背谈话。没有发现举报的问题。在接到省厅的处理单后,再一次于黄小怀本人进行了谈话和询问,同时在眉县县段段长李亚军处也做了进一步了解,并对治超处罚文书进行了翻阅。4月份以来,由于眉县政府大力开展以水利局牵头公安、交警、电力、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渭河砂石厂专项治理,从4月16日至今,全县砂石厂全面停产整顿,拉沙车辆骤减。上半年共处理超限车辆83辆,其中查处东风大力神车9辆,陕汽华山王18辆,眉县段所辖路段上超限率控制在2%内。经查所有事案处理规范合法,符合程序。路政和治超人员上路巡查或查车均为4人以上并且分工明确,相互监督,程序到位。经询问黄小怀并与段上领导交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段日常治超工作由眉县段路政大队二中队具体实施,路政大队长黄小怀从未参与具体事案处理。三、处理意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眉县路政大队负责人黄小怀不存在放养黑车,没有发现行贿受贿现象。
  • 资格证年审
       <P>您好,您的咨询已经转厅运管局办理。相关情况我们会尽快调查了解,并与您取得联系告知调查结果。</P>
  • 722路公交群众呼声
       <P>&nbsp;&nbsp;&nbsp;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厅收悉后,立即转交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情况反馈如下:公交722路由西安金盾公交有限公司经营,线路全长35.8公里,配车32部,原计划运行时间分别为高峰期、平峰期每8-10分钟、每10-13分钟发一班车。受燃料价格、劳动用工费用、车辆购置、维修费用等经营成本大幅增长,以及十多年来维持低票价运营等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加之因南何村、三桥等地拆迁以及地铁1号线施工造成722路无法按原线路正常运行,客流量急剧下降,线路经营严重亏损,司乘人员流失现象严重,导致部分车辆停运,给沿线群众出行带来了不便。鉴于西安金盾公交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一方面,西安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探索民营公交企业回归国有的路子,在公交606路整合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包括公交722路在内的其他民营公交线路的整合工作,解决好市民出行难问题;另一方面,正在积极督促民营企业,加强运营调度管理,提高车辆出车率,缩短发车间隔,不断满足群众便捷出行的需求。<BR></P>
  • 驾考乱收费
       <P>您好,驾驶证的考核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P>
  • 黑车当道,政府腐败
       &nbsp;&nbsp;&nbsp; 您好,您反映华县从事非法营运出租汽车现象猖獗的问题已收悉。出租汽车非法营运既影响社会安定又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形象,长期以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一直是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重点。我们已将你反映的情况转至渭南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会同公安、建设、工商等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为出租汽车正常运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秩序。
  • 出租车漫天要价
       &nbsp;&nbsp; 您好,您反映西安出租汽车从机场到市区漫天要价行为,我们已转至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烦请您将违规经营的出租汽车牌照号码告知,我们将要求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严肃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你本人。<BR>
  • 驾照扣分数据更新
       您好,驾驶证管理属于公安交警部门业务范围,请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反映。谢谢!
  • 关于公交报废车政策
       您好,公交车辆的报废规定由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请告知您所在地区,或联系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咨询,电话029-87325953。谢谢!
  • 请问宝汉高速公路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还有河堤坡道以及地边坡道是否列入赔偿范围
       <FONT style="FONT-SIZE: 16px">&nbsp;&nbsp;&nbsp;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后,省厅立即转交宝汉公司落实办理,其安排专人与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对南郑县青树镇汪家坝村村民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BR>  一、关于宝汉高速公路土地补偿标准<BR>  宝汉高速汉中至陕川界段征地拆迁标准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10]115号”《关于省级高速(边)汉(中)线汉中至陕川界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汉政办发[2010]104号”《关于印发省级高速定(边)汉(中)线汉中至陕川界段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文件。征地拆迁费用已由宝汉公司汉中建设管理处足额拨付至汉中市宝汉高速协调办,再由市协调办拨付给公路沿线涉及县区。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在宝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执行文件标准,并要求沿线各乡镇宣传征地补偿政策和补偿标准,严格按标准兑付到户。<BR>  省政府[2010]115号文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可搜索到;汉中市政府[2010]104号文件可在“百度吧.汉中贴吧”搜索到。<BR>  二、关于占用河道补偿及坡差<BR>  1、占用河流的补偿:反映人为南郑县青树镇汪家坝村一组村民,宝汉高速公路跨越流经该组的两条河道,所涉及的部分河道在红线征地范围内,此部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已按标准给村集体进行了补偿。<BR>  2、反映人所说的坡面与水平面积差的问题,已由南郑县国土资源局将坡面差费用拨付到青树镇政府,待红线内征地结束后,由青树镇政府按实际情况将坡面差费用拨付各村,再由各村民小组分配到户。</FONT>
  • 国道设强制减速带,合适吗?
       <P align=left>&nbsp;&nbsp;&nbsp;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与省公路局联系了解情况。省公路局委托渭南市公路管理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查看,经统计,目前310国道共设置减速带20道,其中公路部门设置14道,地方政府设置6道。具体设置情况说明如下:<BR>  一、310国道K995+400、K995+500两处因建立代字营超限劝返点,为了确保超限检查工作安全,2011年8月设置钢筋砼减速带6道,2012年10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将其中破损的2道减速带更换为铸铁减速带,目前共计8道。<BR>  二、因K995+788处铁路桥为4类危桥,且5、7片梁出现了新增病害,为确保该横跨陇海铁路桥梁安全,避免桥梁垮塌事件发生,对铁路桥采取了单边、限载通行的管制措施,但仍有大型车辆夜间闯关通行。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征得渭南交警支队同意,渭南公路管理局于2013年2月在K990+450、K995+830两处设置了限高架,并在限高架两头按规范设置了警示、提示标志和警示灯,以限制大型车辆通行。设置限高架仅1个月时间里,发生了5次大型车辆碰撞限高架事故,万幸的是仅造成车辆报废、未造成人员伤亡。于是,渭南公路管理局2月份在陕预界限高架K990+350、K990+560前后设置塑胶减速带共4道;3月中旬在代字营铁路桥西K995+880、K995+890设置铸铁减速带2道,并同步设置了强制减速提示标志,使车辆通过限高架安全得到了保证。<BR>  三、2013年4月,潼关县人民政府在K1010+085处国道上修建进入潼关的标志建筑城门楼,施工过程中发生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事故,死亡2人。为此潼关县要求渭南公路管理局潼关管理段在施工工地两侧K1010+060、K1010+070、K1010+100、K1010+110及进入潼关县城的路口K1002+630、K1010+900设置6道减速带,在向其说明上述多处路段按照规范不能设置减速带后,潼关县人民政府自行设置了4道塑胶减速带和2道铸铁减速带,并由潼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发来潼安委办[2013]14号函(见附件)。<BR>&nbsp;&nbsp; 目前,省公路局已安排渭南公路管理局养护、路政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310国道未经公路部门同意设置的减速带进行现场调查,对调查认为确实不需设置的将予以拆除。</P>
  • 关于高速立交施工车辆受损的回复
       <P>您好,保证民众安全便捷出行是我们的职责,对施工中给您造成的不便再次表示歉意,感谢您的监督,希望您继续关注陕西交通。</P>
  • 市交通局关于撤站安置的回复
       <P>您好,二级公路收费站撤站的人员安置由各地市负责解决,具体情况请咨询西安市交通运输局029-86787321。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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