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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27 17:49:00 点击量:114

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北过境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第11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宝鸡区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宝鸡北过境高速公路为我省“十四五”规划项目,该项目是 能够有效连接连霍、菏宝和银昆等国家高速公路,构建宝鸡外围 高速公路环线,对完善宝鸡市北部路网,疏解城市交通压力,增 强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等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您提出的将宝鸡北过境高速公路作为宝鸡绕城高速公 路组成部分列入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建议,目前,我们正在抓 紧完善《陕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并对省级高速公路 网进行优化调整,初步将宝鸡北过境高速公路纳入省级高速公路 网布局规划。为帮助加快推动项目实施,我厅已组织召开可研报 告技术审查会,宝鸡市作为实施主体,正在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新机制要求,编制特许经营方案。

关于您提出的将该项目列入2024年省级重点谋划项目建议, 省级重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由省发改委负责,我们将督促宝鸡市  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衔接,全力支持该项目列入2024年省级重  点谋划项目。

下一步,我厅将在宝鸡北过境高速公路项目审查等方面积极 给予行业指导,全力帮助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再次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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