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建议复函〔2021〕53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1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月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对客运业影响的建议》(第5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道路客运企业收益大幅下降、防疫投入成本增加,经营面临巨大压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为道路客运企业纾困解难,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我省认真贯彻落实,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利用好现有政策,帮助道路客运企业纾困解难。
二、采取的措施
(一)落实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减免政策。据了解,我省客运企业2020年已享受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收增值税;社保金减免政策;抗击疫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延长亏损道路客运企业最长结转年限、道路客运企业贷款展期或续贷、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此项内容以税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为准)为了缓解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困难,我省部分市区出租汽车(含网约车)企业对驾驶员减免疫情期间承包费、班费、租赁费,维护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有序的市场秩序。
(二)落实营运车辆保险优惠政策。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市银保监局和有关保险公司对运输企业在疫情期间的保险费用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合理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客车保险费用,减轻企业负担。
(三)防疫物资补贴配发。各地发改委、卫健委、交通局按照当地市政府部署,定期向汽车客运站配发测温设备、口罩、过氧乙酸、酒精、消毒液和消杀喷壶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对道路客运企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执行的应急运输任务给予合理补偿,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对冲疫情影响,加快恢复自身活力。
(四)优化疫情期间管理服务。开辟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积极开展道路客运业务网上办理,简化办理流程,确保办理事项快速办结。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时间到期,暂时无法进行车辆审验或不具备相关审验条件的,允许其年审周期自动延续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
(五)延长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期限。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停班情况,在原许可的基础上适当延长道路客运班线和包车经营期限。疫情防控期间停运时间不纳入连续停运时间,由此造成的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不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六)提升客运站增值服务能力。客运站经营者可在不改变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根据客流变化和市场需要,拓展旅游集散、邮政、物流等服务功能,实现传统客运站向集车站、商贸、旅游集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转型,实现站商融合。支持乡镇客运站向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转型,鼓励在不改变产权和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通过招标、委托管理、以商养站等方式开展日常维护。
(七)支持道路客运新模式新业态有序发展。推动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道路客运企业通过调整客运班线起讫站点、增设停靠站点等方式开行景区直通车,积极开发“车票+门票”“车票+门票+宾馆”等运游融合服务产品。鼓励班车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服务,经营者可自行决定日发班次,在客运班线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根据乘客需求自主设置停靠点。
(八)完善通村客运补助政策。加大政策资金支持,省级全额补贴全省通村客运车辆交强险保费,省厅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投入3750万元对2019年实现建制村100%通客车的94个县区进行奖补。同时,按需建成一批乡镇等级站及建制村招呼站点,实现100%乡镇和100%的建制村通客车,有效解决全省996个乡镇、1.7万个建制村群众出行问题,为通村客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缓解新冠疫情对通村客运的影响。
(九)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片区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根据农村群众出行规律,合理调配运力,灵活采取定班定线、区域经营、循环运行、电话预约以及赶集班、学生班、周末班等经营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对道路通行条件符合要求的镇 及建制村,适当延伸公交线路,增加停靠站点,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合理衔接,有效融合。
三、下一步工作
您的宝贵建议,我们非常重视,目前我省通村客运工作“留不住,没效益”成为最大难题,新冠疫情加重了对通村客运的持续发展的影响,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争取政府政策资金扶持确保通村客运可持续发展。加大省级通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是当前省厅重点工作,我们将积极建议省委省政府从扶贫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通村客运给予补贴,建议在通村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险方面,由省级财政给予保险费全额补助。实行购车补助,对通村客运新增客车给予定额补助。对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设备维护费和流量费实行定额补助。
(二)建议市县政府继续落实2020年财税、信贷、土地和保险等方面的减免补助政策。对通村客运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完善相关设施设备,落实防疫工作,保障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三)持续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继续选择有基础条件,试点县(区)确定的城乡公交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停靠站牌及候车厅给予专项补助,重点培育引导县域内实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并及时总结各地发展模式和特点,在全省推广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经验。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