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常委会会议要求,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立即对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求厅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清醒认识交通运输是人员流动的主要通道,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监督执纪的重点,直面挑战、不畏困难、挺身而出,认真履责,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诠释忠诚和担当。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把政治监督放到首要位置,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紧盯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本单位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严格,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加强领导、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要紧盯应急处置机构、机制建立和措施制定情况,督促本单位落实防疫工作责任,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要紧盯收费站、车站、码头、服务区等疫情防控一线,督促落实与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责任和措施。要紧盯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职能的发挥,督促落实应急防疫物资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出行。要紧盯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对干部职工的防护措施。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及时优先处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疫情防控工作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四是加强自身防控。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要提高防护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自身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