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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沥青供货招标结果公示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9-05-23 19:56:20 点击量:18045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沥青供货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单位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单

标段

中标候选人

预期中标价()

沥青品牌

推荐意见

LQ-1

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

¥75,862,947.00

SRC牌

第一中标候选人

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75,722,375.00

东海牌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宝盈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6,069,332.00

弘润牌

第三中标候选人

LQ-2

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72,208,710.00

东海牌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公路物资供销公司

¥72,074,796.00

滨化牌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宝盈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539,268.00

弘润牌

第三中标候选人

LQ-3

陕西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67,272,920.00

昆仑牌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公路物资供销公司

¥69,131,878.00

滨化牌

第二中标候选人

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

¥69,461,474.00

SRC牌

第三中标候选人

LQ-4

浙江宝盈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382,136.00

弘润牌

第一中标候选人

山东高速建设材料有限公司

¥58,225,110.00

东海牌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公路物资供销公司

¥58,298,124.00

滨化牌

第三中标候选人

LQ-5

陕西省公路物资供销公司

¥58,000,245.00

滨化牌

第一中标候选人

山西宇通高速路面材料有限公司

¥58,333,933.00

壳牌

第二中标候选人

青岛日石吉通沥青有限公司

¥58,142,130.00

SK牌

第三中标候选人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提出人如在招标人答复后仍存异议,可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24号第六十三、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附件: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files/file/20190523/20190523115605_8876.zip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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