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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8 22:28:40 点击量:4384

温志刚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长武县建设二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议》(第5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长武县汽车客运站现状

现长武汽车客运站为二级汽车客运站,于2004年建成,位于西兰路与长枣路交叉口,具备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功能,占地面积约15亩,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总投资630余万,其中省厅投资270万,设计的日均旅客发送量为5500人/日,现日均旅客发送量为3000人/日,基本能够满足客运班线的市场需求。

长武汽车客运站目前运营略显拥挤,主要有如下原因:一是新增公交和出租服务区域。长武汽车站较原项目设计新增十余辆进展公交车和出租车,并划定了相应的进站和停车场地,导致站场拥挤;二是周边商业设施较多。长武客运站地处中心地带,站场本身及周边商业开发较多,且随之而来大量的人流车流,导致周边环境较为拥挤。

为提高客运服务水平,2017年省交通运输厅投资250万元对该站的候车厅、办公室、停车场等设施进行了扩能改造,并配备了部分信息化设备,大幅提升了该站的服务功能。

二、长武汽车站规划情况及下步工作

根据提案内容,目前长武县已经决定重新建设二级客运站,并完成了项目选址和方案设计。省交通运输厅认为该项目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必将会建好、管好、运营好,更好地发挥实际效用。

为加快项目进展、妥善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资金监管方式。

依据陕西省汽车站场运营管理办法》(陕交发[2012]45号)规定和“一县一站”的原则,新站建成后,原站将撤销,全县客运业务将全部交由新站承担,且原站在建设时省厅投资补助资金应该按所占总投资比例给予退还。同时在维修改造时,省厅要求维修改造完成后五年内不得拆除、新建,否则将按照投资比例退还省厅投资补助资金。为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在新项目规划阶段,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投资补助资金的退还金额和方式给予明确,避免为后续的建设工作带来困扰。

(二)建设主体选择。

受到高铁和航空的冲击,全省客运企业目前处于艰难发展阶段。根据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对企业压力很大。为保证项目顺利建设,确保建成后的运营效果,长武汽车客运站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资金要求,选择合适的投资主体、投资结构和经营方式,确保项目建好、管好、运营好。

省厅将与长武县政府并肩合作,加大项目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在各个方面给予最大的支持,为长武县运输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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