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集团
发布时间:2016-12-07 17: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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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国家林业局批复宝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同意项目征收林地115.7481公顷。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位于宝鸡市高新区、渭滨区、凤县境内,项目主线长73.257公里,宝鸡南连接线长6.01公里,主线部分路段通过宝鸡天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神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马头滩林业局林场。项目共需征收土地351.41公顷,其中林地115.7481公顷(宝鸡高新区17.1901公顷,渭滨区66.2781公顷,凤县32.0324公顷,马头滩林业局0.2808公顷)。共征收Ⅱ级保护林地37.8184公顷,Ⅲ级保护林地63.7692公顷,Ⅳ级保护林地14.1938公顷。共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853.8538万元。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通集团的要求,宝坪管理处落实专人负责与省、市及各区县林业部门紧密协作,加快办理项目林地审批手续,及时办理变更补正有关资料,缩短了申报审批时间。使用林地手续获得批复,为工程建设顺利进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