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交通集团
发布时间:2016-07-27 17: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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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全面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国资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抓手作用,根据2016年5月省委、省政府修订印发《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交通集团于近期修订印发《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自今年5月以来,交通集团考核办多次征求各业务部(室)及相关单位意见,针对当前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起草修订意见,多次讨论并通过集团会议研究通过。本次修订重点增强考核指标的科学性,提高考核的精准度,明确工作任务下达的严肃性,加大日常考核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强化集团相关业务部(室)日常检查及季度检查通报的监督、指导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务督查室、监察室等部门对于滞后工作的督办、督查力度,旨在建立一个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考核常态机制。
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强力推行的重要管理举措之一。从2008年起,交通集团就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不断强化目标管理,在全省交通系统率先实行按月目标考核制度,逐步建立了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操作性强”的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 全面覆盖、奖惩分明”的目标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