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交通集团
发布时间:2016-07-19 17: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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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稽查系统功能,持续加强电子不停车收费管理,交通集团结合收费管理工作实际,于近日制定并印发《电子不停车收费稽查管理办法》。
《办法》分总则、管理体系及职责、管理要求、附则等六章22条,对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电子不停车收费稽查系统“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特别是对收费管理部、各运营分公司及收费站职责进行了划分,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具有较强的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截至目前,交通集团累计建成不停车收费车道402条,主线收费站覆盖率达100%,匝道收费站覆盖率92.7%。《电子不停车收费稽查管理办法》出台,将进一步完善路网稽查,有力打击偷逃漏通行费行为,确保通行费足额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