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汉高速公路坪坎至汉中(石门)段路面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单位公示如下:
1.施工类:
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备 注 |
PH-LM1 |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6683846.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196545007.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6525119.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PH-LM2 |
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15856433.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215758169.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21569506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监理服务类:
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备 注 |
PH-LMJL1 |
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640508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公路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
65516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西安公路交大建设监理公司 |
656975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PH-LMJL2 |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6704638.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661133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公路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
678029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提出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异议提出人如在招标人答复后仍存异议,可按照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24号第六十三、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投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同时,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5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6〕431号)中的有关要求,现将本次施工投标加分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名称 |
信用评价加分情况 |
1 |
10264769-x |
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3年连续AA |
2 |
22197500-4 |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3年连续AA |
3 |
17108094-9 |
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3年连续AA |
4 |
10123202-x |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3年连续AA |
5 |
22052810-6 |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3年连续AA |
6 |
17886121-1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015年AA |
7 |
68156985-9 |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015年AA |
8 |
20181190-x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年无
2014年B |
9 |
11312324-2 |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2015年无
2014年B |
10 |
15444415-7 |
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2015年B |
11 |
73436946-4 |
河北北方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15年B |
项目法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