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6-04-22 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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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由商洛市地方海事局制定的《商洛市小型船筏安全技术评估管理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试行,该规定的颁布试行,填补了商洛市在小型船舶、自制筏具、浮具无检验规范和安全评估标准的空白。
近年来,商洛市小型封闭水域出现了众多小型船舶、自制筏具、浮具等水上游玩和水上经营活动。为加强全市水上小型船筏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商洛市地方海事局组织船舶检验专业工作人员结合全市水上工作实际并参照相关船舶检验规范,制定了《商洛市小型船筏安全技术评估管理规定》,解决了自制筏具、浮具及5米以下小型船艇目前没有现行的检验规范可用的问题。为做好《规定》的起草工作,商洛市地方局组织船舶检验专业人员先后11次深入县区对30余处小型水域的经营模式和安全管理现状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同时召集各县(区)海事处负责人和安全、船检业务人员,就全市小型水域水上经营、安全监管及船舶管理工作进行了多次交流座谈,针对管理当中面对的具体工作和困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该规定参照国家现行的船舶检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结合商洛市小型船艇、筏具、浮具的特点,从船筏的整体结构、建造材料、强度、稳性、救生设施、核载、航行限定条件、安全评估权限、证书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和技术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