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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集团与宝鸡供电公司签订宝坪高速公路供电工程委托代建合同

来源:省交通集团宝坪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02-02 18:29:21 点击量:2548
  2月1日,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供电工程委托代建合同签字仪式在宝鸡举行,宝鸡市政府武军副市长,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乔怀玉总经理,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宝鸡供电公司周海军总经理分别代表监管人、委托人和代建人在合同上签字。仪式由宝鸡市交通局胡公尚局长主持,各相关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20余人参加。 
  宝坪高速公路穿越秦岭腹地,沿线没有可利用的社会电网,为保障项目建设施工用电和通车后运营用电,本着“永临结合、以永为主”的原则,需在沿线建设35KV沙坝输电线路等3处送电线路工程,以及110kV黄牛变增容改造等4处变电站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0070万元,工期10个月。由于供电工程专业性强,技术复杂,需由专业单位组织实施。依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交政研发[2015]26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宝鸡市政府有关专项会议纪要精神,结合代建制有关规定,宝坪高速公路供电工程由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委托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宝鸡供电公司依法负责代建,宝鸡市高等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宝鸡供电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
  本次委托代建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宝坪项目供电工程建设的正式启动,对于保障宝坪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施工用电,推进项目顺利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在宝坪项目采用代建方式,是代建制在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中的首次改革试点,对探索交通运输综合改革具有引领实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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