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5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定额站 发布时间:2015-06-12 16:55:30 点击量:1445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为提高我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素质、更好地适应公路建设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精神,现就2015年陕西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选修课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乙级资格证书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31日,分期举办,每期2天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长安大学校本部七区271教室( 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三、有关事项

    1.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按规定完成选修课继续教育是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是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必备条件。

    2.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是进行注册和资格证书复查检验的必要条件。

    3.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按规定完成选修课继续教育后将颁发相应合格证书。

    4. 参加选修课教育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习。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长安大学公路学院二楼219办公室( 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报名联系电话:029-82334421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五、其他

    1. 培训费600元/人,食宿自理。

    2. 厅定额站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029-88869215

 

     附件:陕西省2015年公路造价人员继续教育报名回执表(/File/2015-06-12-08-54-41.doc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