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要闻

榆林市对城区出租客运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来源:厅运管局 发布时间:2015-05-28 18:57:12 点击量:1810

      近期以来,榆林市“黑车”非法营运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净化客运市场环境,有效解决榆林城区出租客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榆林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榆林城区出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决定从4月1日开始,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监察局、残联、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局等10家单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常态管理机制,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出租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中印任组长,副市长李文明任常务副组长,副秘书长李怀珠、张耀明和市公安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榆林电视台等10家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总体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查扣、保障、处置四个组。查扣组由交警、运管、城客办抽调30名执法人员组成,下设3个分队,按照各自的职责查扣违法违例车辆;处置组由交警、运管、城客、残联、民政、社保、商务共14人组成,具体负责查扣组查扣回的车辆的处理工作。对查扣回的车辆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由交警会同商务等部门现场强制报废。对无证、无牌、套牌、假牌等涉牌涉证车辆及当事人由交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罚款、扣分、吊扣、拘留。对非法营运的车辆,由运管和城客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罚款处理。对于既涉牌涉证又非法营运的车辆,先由交警处理再由运管或城客处理;保障组由公安榆阳分局抽调6~9名干警,具体负责现场处置本次整治期间暴力抗法、围堵执法机关、攻击、威胁、执法人员及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对上述违法当事人依照有关规定,能拘留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