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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陕西段)工程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5-04-22 17:49:07 点击量:14751

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陕西段)工程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单位公示如下:

 

标段

项目

投标人

预期中标价(元)

SXETC-01

第1中标候选人

陕西公路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5073015.00

第2中标候选人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75223.04

第3中标候选人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

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5072111.00

SXETC-02

第1中标候选人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68153.88

第2中标候选人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66548.12

第3中标候选人

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69558.92

SXETC-03

第1中标候选人

华存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803046.00

第2中标候选人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

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5067500.00

第3中标候选人

陕西山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089072.00

SXETC-04

第1中标候选人

西安天泰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79180.00

第2中标候选人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4099000.00

第3中标候选人

西安未来国际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0.00

SXETC-05

第1中标候选人

陕西大道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29900.00

第2中标候选人

陕西北力方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930800.00

第3中标候选人

陕西亿杰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87650.00

SXETC-06

中标候选人

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78000.00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8000.00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000.0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000.00

SXETC-JL

第1中标候选人

北京兴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7095.00

第2中标候选人

北京中百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9000.00

第3中标候选人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79300.00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若投诉人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6531292

          02988869070

2015年4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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