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5-04-21 16: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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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制定颁布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颁布的《海事行政执法视觉形象建设标准》,统一和规范全省航运海事执法场所外观形象,打造外观庄重、标识清晰、便于远距离识别的基层执法场所,提升航运海事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日前,厅航运局全面启动全省基层航运海事执法场所外观形象建设工作。
按照部海事局制定的实施标准,全省航运海事执法场所外观形象建设全部统一。外观形象建设项目包括办公场所和政务大厅两大类。办公场所包括建筑物顶层“中国海事”标识、门楣、单位名称牌、岗位名牌、公示栏、部门指示牌、制度牌、职责牌等内容。政务大厅包括政务中心名称、背景墙、工作台、业务窗口名称牌、岗位名称牌、公示牌等内容。
为确保全省航运海事系统基层执法场所外观形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厅航运局广泛征求各市航运海事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拟建设的执法场所逐一开展了实地调研查看,并结合执法场所的建筑物形式、风格,制定了《全省航运海事系统基层执法场所形象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实施的基本方式,建设任务和具体要求,预计年内将全面完成此项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