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5-03-20 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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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保障春季水上交通安全态势稳定,厅航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春季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春季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各级航运海事部门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加大巡航检查、现场核查、海事调查力度,深入排查水运企业、涉水工程、船舶和船员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从事运输、非法采砂、运输危险品等行为,并对发现的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及时整治规范。三是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吸取各类交通事故教训,抓好水路客运、货运及涉水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快速有效处置事故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