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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首批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区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5-01-06 18:42:29 点击量:2731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步伐,使城乡居民特别是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交通运输改革成果,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确定西安市阎良区、安康市平利县等12个县(区)为全省第一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区)。
    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上报的试点县(区)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初步确定西安市阎良区、西安市户县、宝鸡市眉县、咸阳市兴平市、渭南市白水县、延安市吴起县、榆林市靖边县、汉中市勉县、安康市平利县、安康市石泉县、商洛市山阳县、杨凌示范区为全省第一批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区)。此次成为试点的12个县(区)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均出台了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有规划、工作有部署、推进有举措;县(区)内均已开通2条以上的城乡公交线路,且线路一端在乡镇建制村;县(区)在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群众反映良好。
    省交通运输厅指出,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省厅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抓紧推进项目实施,保质按期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厅运管局要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省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试点项目组织验收。
    随着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试点县(区)城乡公交通达深度、公交化比重和服务质量将得到有力提升,车辆运行、换乘将更为顺畅,安全管理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城乡群众将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安全舒适、低价高效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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