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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加强在建工程施工驻地安全管理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4-12-08 03:16:32 点击量:2178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驻地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沿线及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桥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立即对在建高等级公路项目驻地和设施地质灾害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进一步明确,公路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范围要求,确定不同风险情况下施工驻地和设施的选址原则和监测预警(报警)标准。设计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地质状况调查报告,针对工程实际提出风险预警点或区段。
    通知强调,施工项目部及施工人员驻地应落实日常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分包或劳务队伍驻地选址须经施工项目部检查确认,并办理确认手续。施工人员驻地和施工项目部驻地建设应统筹,一体化管理。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沿线地质风险台账,定期进行巡查,对有重大风险与隐患的驻地及时加强防范或整改。相关单位应及时了解异常气候和天气状况,在不利天气条件下(或不利天气影响时段),应加强监测和巡查,在预警时段必须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指挥。应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信息沟通渠道,切实提升灾害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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