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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服务、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理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2014-10-21 17:41:19 点击量:11720

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桥梁试验检测服务、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环境保护监理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单位公示如下:

桥梁试验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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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预期中标价(元)

SYJC-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803591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通宇公路研究所有限公司

8101082.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西安公路研究院

7701752.30

SYJC-2

第一中标候选人

西安公路研究院

8273997.6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7929592.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8383309.00

水土保持监理中标候选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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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预期中标价(元)

SBJ-1

第一中标候选人

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72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华正生态建设设计监理有限公司

9116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华大土地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844200.00 

水土保持监测中标候选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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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预期中标价(元)

SBC-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黄河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11736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华大土地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10728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黄河水利委员会绥德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1170000.00 

环境保护监理中标候选人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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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预期中标价(元)

HBJ-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鲁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1520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安市皓盛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50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元禾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66760.00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若投诉人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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