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4-09-26 23: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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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假期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水上安全形势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全省各级航运海事部门全力做好水上交通安全保畅工作。
宝鸡市地方海事局组成水上安全检查组对全市8家涉水单位开展为期3天的节前安全检查活动。检查深入钓鱼台水库、东风水库、灵官峡漂流、人民公园等地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听汇报、查制度、看现场等形式重点检查船舶质量情况,船舶、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救生、消防设备、船艇标识的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安全制度及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到实处,应急预案是否可行等。检查组在检查中指出,要继续建立健全辖区海事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船舶驾驶员和水上安全员的责任;不断加强对船员安全教育、船舶及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各部门要注意防汛,提高自身应急救援能力,强化值班制度,及时处理上报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确保节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
榆林市地方海事局采取七项措施,确保辖区“国庆节”期间水上交通安全。一是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二是全面检查“国庆节”期间参与营运船舶,杜绝带病船舶、不适航船舶和违章船舶投入营运。三是加强现场巡查频次,杜绝超载、客货混装等违章冒险航行。加大处罚力度,实施严管重罚。四是加强在建渡口、码头、海事执勤站点的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施工按照工程质量安全规程进行,保证施工中无人员、设施安全事故。五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跟踪整改,限期反馈整改意见,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六是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配足应急救援力量和设备,确保万无一失。七是加强值班管理,严肃值班制度。严格遵守突发事件报送程序,确保节日期间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韩城市地方海事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水上运输的客船、旅游船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船舶和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消防、成人救生衣及儿童救生衣是否配备齐全。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业主及船舶所有人,加强安全管理,严禁酒后和无证人员驾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船,上船必须穿好救生衣方能开船,如遇大雨、水位异常及极端恶劣天气迅速封航,固定船舶,以防止船舶走锚,保证船舶安全。
汉滨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提前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十一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做好水上安全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安全须知,现场叮嘱等方式,提高管理相对人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巡查频率。加大对汉江干流重点渡口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违章,维护良好地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三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获取并发布天气、水文信息,督促管理相对人加强恶劣天气和特殊水文情况下的预控工作,预防事故或险情发生。四是加强对船舶航行设备、救生、消防等设备以及船员实操技能的检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五是加强对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要求辖区渡口渡船经营人及船员严格执行相关的航行规定,必要时停止渡运,不得冒险航行。六是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联系。督促涉渡镇办政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协同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9月25日,旬阳县海事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渡船、汽车轮渡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船舶安保防范、船舶配员及航行值班、消防救生设备等多项内容,并现场对渡船船员应急应变能力和实际操作情况进行现场抽检和评估,力求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平安、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