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理,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保障乘客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陕西省纳入第二批接驳运输试点范围,我省交通运输厅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此项工作,联合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按照接驳运输试点标准和“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实施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厅运管局联合省公安及安监部门,分两组对陕西平安运输集团公司及汉中市运输总公司在湖北省施岗、钟岗、潜江,湖南省岳阳、河南省信阳设置的5个接驳点的设施配备、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实地考察验收。此次验收共涉及西安至福州、汉中至深圳等19条线路,30余辆客车。
接驳运输可以有效提升道路客运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旅客,提高了实载率,对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促进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