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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汉高速公路汉中至陕川界房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厅高管处 发布时间:2014-07-02 17:49:31 点击量:12170

宝汉高速公路汉中至陕川界房建工程工程施工(FJ1~FJ6标段)共6个标段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标段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FJ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黎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903796.2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安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904457.75

第三中标候选人

西安志峰路桥有限公司

23928889.24

FJ2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中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0299042.09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299892.38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30300741.57

FJ3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鸿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3838279.83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839593.53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千龙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3840031.43

FJ4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四分公司

43590511.9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3629502.8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中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3652722.10

FJ5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1802338.6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渭南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1776371.38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鸿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1832553.84

FJ6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

32359923.64

第二中标候选人

西安市高陵县建筑工程公司

32427704.46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鑫龙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437824.40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若投诉人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项目法人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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