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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帐至法门寺公路改扩建项目、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虢镇东至潘家湾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厅高管处 发布时间:2014-06-13 02:18:12 点击量:11039

绛帐至法门寺公路改扩建项目绿化工程施工(JF-L01标段)、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虢镇东至潘家湾段绿化工程施工(B- L09、B- L10、B- L11标段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单位公示如下:

标段

中标候选人

投  标  人  名  称

预期中标价(元)

JF-L0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圣天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73099.2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雅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4077833.48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庭元绿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068562.00 

B-L09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森仕环境服务工程有限公司

2254975.02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金海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2448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古都环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258484.14 

B-L1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北昊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386484.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秦川园林工程绿化有限公司

1391231.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陕西同盛园林有限公司

1396518.44 

B-L1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景怡绿化景观有限公司

2363246.01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远程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2365906.7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北绿美艺园林绿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56071.00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若投诉人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招标人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同时,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2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3〕477号)中关于“评标结束后,省厅将在厅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和申请加分的投标人名单”的要求,现将本次施工投标申请加分情况作如下说明:参加绛帐至法门寺公路改扩建项目、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虢镇东至潘家湾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的各投标人均未进行信用评价加分。

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对上述内容在其网站同时公示。

投诉电话:029-88869152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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