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川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铜川市货运源头治超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是铜川市关于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运输方面的首个管理规定,它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超管理工作,明确货运装载企业的责任,强化其主动治超、合法装载的意识,同时明确各货运源头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解决运管机构在货运源头治超执法、源头远程科技治超系统建设等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铜川市源头治超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为加大《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增强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度,铜川市运管处将《办法》在《铜川日报》上进行全文刊载,同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等六厅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市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的通知》要求,对全市19家年产量40万吨以上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在《铜川日报》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