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公路局
发布时间:2014-04-16 18:39:15
点击量:2254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自2014年1月1日施行。办法规范了公路养护资金的预算管理,是对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机制和会计核算制度的重大调整,标志着全省公路行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务与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全面接轨。
《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在全面体现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详细规范了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各类收入支出管理的基本原则,细化了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债务和公路工程资金结余管理的行业要求,将全面预算管理贯穿于制度始终。
《陕西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按照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原则,大幅度增加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改革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会计管理模式;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增设公路信息化建设、超限治理、应急救援、养护质量检测、安全管理、公路交通战备、公路科研等会计核算科目,全面反映了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