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监处
发布时间:2014-04-02 2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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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厅发出通知,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清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全面贯彻3月28日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检查、督导隐患的排查治理,对营运车辆、船舶、驾驶员等进行全面排查。
三是认真开展公路隧道及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强化道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渡口渡船、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四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有关信息,严格执行领导班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