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交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交通集团从6个方面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确保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一是补充、修改、完善有关财务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我省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预算改革、税费改革、预算绩效管理等要求,组织对正在实施的各项财务制度进行详细梳理,修改并细化制度内容,突出依据和程序,做到各项业务依据充分,内控流程规范,达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二是加强会计工作管理。对照2013年 “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创建活动”打分标准进行自查,针对自查问题,严格整改,确保会计基础工作全面达标。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准则》及交通集团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财务报销程序、使用会计科目、编制财务报告,做好会计报表分析。继续推行会计报表月度联评排名,会计报表交叉审核等措施办法,促进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夯实会计工作基础,为融资工作提供财务支持。三是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统筹协调交通集团内部各机构的资金需求,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做好资金在筹措、拨付、使用、节余各环节的综合平衡,全面提升资金营运效率。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良性循环。编制科学的资金预算并定期开展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资金冗余或资金链断裂。严格执行资金拨付“会审会签”、资金监管“三管齐下”、账户管理“不定期抽查”、印签管理“审核登记”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做好货币资金检查、通报、整改等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禁坐支、挪用通行费、路政收入等财政资金,严禁公款私存。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财务分析,分析本单位资产管理、资金运用、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水平和效率,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财产定期清查和盘点制度,将财产年终盘点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按规定及时反馈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账实相符。五是加强预算及计划管理工作。建立计划与预算相统一的管理模式,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建立预算、计划绩效管理责任制,对无计划、无预算、超计划、超预算支出实行责任追究。将出台对三公经费管理专项制度,严格审批,定期审计、统计,及时通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六是加强交通集团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要求各级财务从业人员切实加强业务学习,继续组织开展财会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要求企业内部所有财务从业人员必须在规定年限内取得财会业务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应业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