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延靖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3-12-10 19:08:26
点击量:1767
为进一步整合高速交警和路政部门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对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包茂高速公路延靖段安全、有序、畅通,近日延安高交大队与延靖分公司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及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管理工作,实施“122”勤务模式(即1辆警车或路政车+2名交警+2名路政人员),充分发挥“路(政)、警(察)”联勤优势,提高工作效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为切实加强对路警联勤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双方协商成立 “122” 路警联勤联动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交大队,胡彦龙、高保军同志为办公室主任,高交大队宝塔中队、安塞中队,延靖路政大队安塞中队,化子坪中队为成员单位,负责开展辖区内的联勤联动工作。双方明确职责,高速交警负责纠正路面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以及交警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全力配合路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路政工作人员负责查处损坏和侵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排查道路事故隐患,查处超限车辆,以及路政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全力配合高速交警做好其他工作。建立联合巡查和执法制度,按照“点巡结合,以点为主”的巡查管控工作要求,采取“区域联动、线路联动、同车巡查”的联勤措施,提高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预警点的巡查密度、频率,确保不漏管不失控。联合巡查的中队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组织联合巡查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加深双方对业务工作的认识,增强相互了解,提升工作效率。巡查期间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双方执法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教育。联合巡查期间遇有交通事故,路政部门配合高速交警疏导交通,实施交通管制,路警双方按各自职责勘验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伤员救护和财产保护等救援工作,快速组织清障工作,确保道路快速恢复畅通。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廉洁自律,生活中互相帮助,树立联合巡查队伍高效、自律、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