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运管处出台《2013年市区出租车更新方案》和《宝鸡市出租汽车公车公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今年底更新的500辆出租车的经营模式,要求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员工化管理”。
本次宝鸡市出租汽车更新从购置车辆、有偿使用费、保险费支付到办理营运手续等一切费用全部由出租汽车公司独立出资,车辆的产权、出租汽车经营权归出租汽车公司所有。更新后的出租车实行员工化管理,由公司统一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落实社会保险、休息权等待遇。车辆营运收入归属出租企业所有,实行班费制管理,车辆经营费用由出租企业承担,禁止变相承包。
2013年度宝鸡市出租车更新工作已于11月5日逐步展开。此次更新工作将按照安排部署、政策宣贯、对企业考核分配指标、个人报名、资质审核、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计划到2014年元月,更新的500辆公车公营出租车将全部投入运营。此次出租车更新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出租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对加强安全生产,提升服务质量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