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30日,我省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全面完成,共核查水运企业328家、客船1128艘、货船253艘,通过核查率分别为100%、99.4%、100%。为确保核查工作有序开展,厅航运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水路运输及水路运输服务业核查工作的通知》,召开工作布置会,统一安排部署年度核查工作。该局要求各级航运海事部门以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维护水运市场为目的,强化核查人员管理,严格核查程序,认真检查水运企业经营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资质及船舶技术是否达到要求,经核查合格后,予以颁发《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年审合格证》,未达到核查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对于情节恶劣的经营者和船舶一律撤销经营资格或坚决取缔。核查期间,全省未发生一例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