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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印发全面建设法治政府部门若干意见

来源:厅宣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3-06-26 21:10:16 点击量:214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立足实际,着眼大局,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与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意见》提出,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题主线,以破解制约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三基三化”建设为着力点。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先、监督制约、夯实基础4项基本原则。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总体目标是: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综合运输法规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交通运输部门各项公权力的行使纳入法治轨道,执法队伍素质和管理明显提升,执法监督更加有力,交通运输部门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到2020年,基本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意见》就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部署了8项重点任务。一是切实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树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强化监管职能和服务意识。二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三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综合运输法规体系,全力维护法制的统一,创新制度建设的机制。四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清理现行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下放审批权限,推进审批过程公开透明。五是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深化执法模式改革,理顺各门类执法机构的条块管理关系,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六是加强执法队伍和站所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和正规化水平,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七是严格行政监督与问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监督工作,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八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涉及交通运输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信访工作。

        《意见》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4个方面为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提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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