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根据省节约办《关于2013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陕节办发〔2013〕号)要求,定于6月15日至21日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本次活动要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节水、节粮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普及办公生活节能常识。开展“限塑令”宣传活动,倡导机关工作人员率先垂范,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
(二)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单位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理念,在6月17日“全国低碳日”当天,与全国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厅机关和各单位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半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节能活动周期间,厅机关和各单位要开展少开一天车活动,停开车牌号尾数分别为周一尾号1、90,周二2、8、5,周三3和7,周四4和6,提高节油意识。推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三)印制宣传画和参观网上科普展。各单位要参照国管局印制的以低碳办公、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宣传画,下载宣传画电子版,印制并张贴适当位置进行宣传,同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登录国管局会同中国科协网(http://ecpi.ggi.gov.cn)和中国科协举办“节能低碳”科普展览,进行网上浏览宣传。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精心策划,并结合实际严密组织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条幅或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提出倡议等多种形式,并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进行节能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三)丰富内容,注重实效。宣传活动主要安排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结合本单位自身特点,通过宣传、体验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约能源资源自觉性。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7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厅办公室。
联系人:王学勤 88869123 8886900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