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安监处
发布时间:2013-05-24 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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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夏季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省厅制定措施,切实加强夏季和汛期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认真把握夏季和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规律及特点,抓好以防暑降温、防汛、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二是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信息,建立和完善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及时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有关单位提早做好强降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早落实。
三是切实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检查,强化车辆例检,加强驾驶人员警示教育,及时了解掌握营运班线道路沿线道路情况,杜绝车辆通行危险路段。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控,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坍塌、雷击、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水上运输企业要严格遵守航行、停泊、作业等规定,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停航或选择安全水域锚泊等措施,确保航行安全。
四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人员、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做到及时妥善处置,科学应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