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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对大件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举报人进行奖励

来源:省公路局路政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3-04-16 19:49:53 点击量:1920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3〕30号)精神,为切实加大全省大件车辆超限运输工作监管力度,规范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护公路桥梁安全,近日省公路局出台《陕西省公路大件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举报奖励规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大件运输车辆非法超限运输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奖励制度规定,对于以下行为、单位和个人的举报,经公路管理部门查实后,由案件最终处理单位给予举报人300到1000元的奖励:一是在公路上非法行驶的大件运输车辆;二是未按办理的超限运输通行证上所规定的的时间、路线行驶的,或装载的货物与通行证标注内容不符的车辆;三是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通行证的装备制造企业、运输企业及承运人;四是违反规定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的货源厂家、站场;五是治超执法人员违反治超工作制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利用职权私放车辆等行为。举报人全程陪同案件查处的,将按照每次罚款总额的10%予以奖励。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公众的参与度,省公路局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热线029-88408507,同时规定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当面举报等形式向省公路局治超办或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公路管理局(站)进行举报。各公路管理部门将根据群众举报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

    实行大件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举报奖励制度是建立健全治超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最大限度地调动公众参与治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促进治超工作的群防群治,及时发现和查处大件非法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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