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航运局
发布时间:2013-04-13 00: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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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船舶吨位丈量工作,国家海事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即自2011年9月1日起船检机构不再为船舶签发“船舶吨位证书”,而由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先行签发内河船舶临时吨位证书,再由国家海事局船舶安全技术中心签发长期内河船舶吨位证书。日前,经陕西省船舶安全技术分中心申请,国家海事局船舶安全技术中心审查检验合格后,向我省“陕安康货0035”船舶签发了首张《内河船舶吨位证书》。
按照《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案》和《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船舶吨位丈量复核发证工作采用网络化、流程化运转模式,通过船舶吨位丈量管理系统(VTMS)控制签发,签发的证书设有二维码、电子印章等防伪标识。为全力做好我省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工作,陕西省地方海事局船检人员贯彻执行方案的实施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学习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船舶吨位丈量管理操作系统,及时受理复核提请、有关数据录入、证书申请发放等系列工作,确保了我省首张《内河船舶吨位证书》的顺利签发,也为今后船舶吨位丈量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