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要求,厅航运局制定印发了《全省航运海事系统“平安交通”创建实施方案》,对全省航运海事系统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此次活动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从2013年3月起到2017年12月止,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总结经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重点开展“平安船舶”、“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统一、有序开展,省局要求各市航运海事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制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要把此次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领导要重视、部署要周密、人员要落实、措施要到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创建活动要有特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活动措施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确保“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