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集团领导深入收费一线检查指导超限车辆通行费率调整后的收费工作

来源:省交建集团网 发布时间:2007-02-08 08:00:00 点击量:1879

  按照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安排,2007年2月1日8时起,全省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启动了新的计算办法,即“在计算通行费时,其正常装载部分10—40吨区间基本费率不再给予递减优惠,统一按基本费率计算收取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的部分重量,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100%以上的部分重量,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通行费。”为保证各运营路段正常的收费秩序,交通集团提前积极准备筹划,集团公司领导分区域负责,集团机关各部门分片现场督导。冯西宁董事长、杨育生总经理、李东涛副总经理分别深入收费一线检查了西镇分公司、绕城分公司、蓝小管理处启动新的计算公式后的计重收费工作。

  由于前期工作细致扎实,全省治超工作成果显著,交通集团所辖的绕城高速、机场高速、西柞高速、延塞高速、靖安高速、榆靖高速、靖王高速、榆蒙高速、蓝小、小商二级路十条运营路段46个收费站点,顺利完成收费软件升级工作,并在2月1日8时统一启动新收费软件核计通行费额。截至2月1日18时,交通集团所辖运营路段超限率在30%至50%之间的车辆只有1辆,无超限率在100%以上的车辆。各收费站点收费人员操作熟练,收费工作井然有序。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