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洪峰副省长在省政府黄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省治超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对我省2006年及今年一季度治超工作进行总结,讨论通过了多个治超文件,洪峰副省长还代表省治超领导小组与各市治超领导小组首次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省治超领导小组副组长曹森、曹云龙、赵宏及省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洪峰副省长指出:第一,我省治超工作从今天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工作阶段,也就是第四阶段。我省治超第一阶段从2003年7月开始启动到2004年底,车辆超限超载率从治超前的70~80%降至8%左右,治超效果明显,我省的一些做法在全国还得到了推广。第二阶段从2004年底到2006年10月,全省治超工作有所松懈,出现了厌战情绪,超限超载率反弹到10~20%。第三阶段自2006年10月以来。我省强化治超工作措施,明确相关责任,并针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使超限超载率从8%左右降至2007年一季度的3.91%。第四阶段从即日开始,持之以恒地开展治超工作,并针对新问题、新现象采取新措施,把超限超载率长期地、稳定地控制在4%以内,逐步建立长效的治超工作机制。第二,针对新情况,重新安排部署治超工作。经过去年10月以来全省专项治超整治,成效很显著。很多工作措施实践证明是有效的,但是超限超载行为也在不断变换手法,如把治超检测站当作“合法”的分合载场所、闲杂人员干扰治超、车辆非法改装严重、农村公路治超形势严峻等。针对以上新现象、新问题,省治超办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探索有效的办法进行治理。“只卸不罚”这种过渡性政策在第四阶段工作中要做调整,这时仍然钻政策空子超限超载的不仅要卸,而且还要罚,提高他们超限违法的成本,要让他们因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而付出相应的代价。第三,下一阶段的工作及其措施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前三阶段实施的有效手段、有效措施要继续坚持;还未完全落实的工作要尽快狠抓落实;针对新问题、新现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积极、逐步地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
省治超办主任、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汇报了我省2006年及今年一季度的治超工作。2006年我省共投入执法人员120万人次,162个治超检测站共处理超限超载车辆244.5万辆,卸(分)载货物36.7万吨。尤其是去年强化治超以来,我省公路路况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道路安全事故率有所下降,货运价格初步回升,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分别由15%、41%降到4.2%、6.6%,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2006年底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8%以下的工作目标。今年一季度我省共检测车辆475万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18.5万辆,平均超限超载率为3.91%。自去年以来至2007年3月底,全省共依法强制拆解非法改装车辆2190台,公安交警部门更正“大吨小标”车辆17779台,工商部门取缔非法改装厂90多家,煤炭部门清理整顿各类非法煤炭转运站点30多处。
会上,洪峰副省长代表省治超领导小组与11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治超领导小组首次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这一做法在全国尚数首例。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陕西省2007年治超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表彰2006年治超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等四个文件。
会场全景
洪峰副省长与各市签订治超目标责任书
洪峰副省长作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