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交通局关于第一批载入超限超载黑名单货运车辆处理结果的通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4-12 08:00:00 点击量:2532
 
 
各区县交通局,西安公路管理局,西安交通运输管理处:
      为了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综合治理,按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黑名单制度》(市交发[2007]342号)的规定,市运管处依据西安公路管理局报送的《治超检测站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信息月报表》,对因闯站,逃避检测而列入“黑名单”的车辆,进行了查处,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今年1-2月份两个月(2008年第一批),我市干线公路各治超检测站共发现闯站车辆13辆,市运管处责成各运管站对这些车辆进行了处理。
     对西安华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陕AA8903、陕西旭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陕AB6849、陕西诚鑫贸易有限公司所属陕AB5605、陕西志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陕AB8140、陕西满意车队所属陕AF3553,车主(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并到相关治超检测站接受处理。
对户县余下镇马营村经营户,陕A82099车主张鹏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做出违章记录,并延期年检。
    对高陵县大地汽车服务公司所属陕A70465车主(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吊扣该车道路运输证一个月。
    对周至县大地货运公司所属陕A91093、陕A91456、陕A94581驾驶员张勇、张运都、侯俊峰做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再录用的处理;对周至县征远货运公司所属陕A91650、陕A91511、陕   A91232驾驶员陶参军、李新良、张平虎做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再录用的处理。
     贯彻落实超限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利用行业管理手段实施综合治理,是全市交通系统今年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第一批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的处理,标志着此项工作迈出了可喜的重要一步。市局正在调研制定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黑名单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对恶意超限、闯站的登记、抄报、处理的程序和处理的标准,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细致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全市超限超载源头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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