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防止超重车辆、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农村公路,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现就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做好农村公路的保护工作,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农村公路要鼓励其管理主体,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科学合理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重车辆、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三、工作目标
1、7月底前,各地市根据省厅《指导意见》制定出台《农村公路治超实施方案》、《货物装载源头专项治理方案》、《农村公路治超工作考核办法》,以市政府名义下发。
2、8月底前,各地市开展清理整顿公路沿线非法货物站(场)活动,完成公路沿线非法小煤场、砂石场等货物场站的清理整顿工作;组织运政人员进驻一、二类源头企业实施源头装载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超责任
各地市要加强治超工作的领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角度,充分认识治超工作是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的重要性,全力推进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各地市交通局要发挥农村公路建设投资的杠杆作用,积极建议市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健全市、县两级治超工作机构,固定办公地点,抽调专职人员,保障必要经费,定期、不定期检查治超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治超责任
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农村公路治超责任主体是县(区)人民政府,农村公路治超的管理主体、实施主体是县(区)交通局。地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发挥治超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向政府汇报,积极建议地市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治超工作问责制。
2、严格实行黑名单制度。按照《陕西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黑名单制度》(陕治超办发〔2007〕4号)要求,对通行农村公路的超限车辆列入黑名单,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车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结果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打消司机绕行农村公路的侥幸心理。
3 、建立相邻地区联系制度。由于农村公路点多、线长、覆盖面大,治超工作任务比干线公路更重,各地市治超办负责各相邻地区间的协调沟通,根据各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分布和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联动治超方案,确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并定期召开农村公路治超通气会,通报各自治理情况,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
4、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要积极调动农村公路沿线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群众的积极性,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开展群防群治,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切实落实群防群治制度,激励全社会举报超限运输行为的积极性。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地市应根据本市农村公路治超的工作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探索有效途径和措施,特别是在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开展重点研究,通过制定和完善路面治理、源头监管、运行保障等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治超长效工作机制。
(三)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治超网络
1、按照“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堵为主”的方针,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科学合理限行设施,新建农村公路限行设施要与农村公路建设同步实施。
2、各市结合本辖区路网实际和货物源头分布特点,可在农村公路车流量较大、资源分布密集路段,设置固定式治超检测站。
(四)细化治超标准,科学保护农村公路
我省大部分通村、通乡公路属四级或等外公路,承载能力较低,超重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会对路面及桥梁造成破坏,为了更有效保护农村公路,各地市应根据本地区农村特点及公路实际状况、桥涵实际承载能力、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等情况,本着安全通行,保护公路的原则,逐路制定通行标准,设置科学合理限行设施。并于8月1日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五)强化治超考核,严格奖惩
省公路局已代表省厅与各市交通局签订了治超目标责任书,将各市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市治超领导小组也要把各县(区)政府的农村公路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由市治超办代表市治超领导小组对各县区政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完成任务较好的,在全市通报表彰,给予嘉奖,并将在公路建设投资、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不好的,责令向市治超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报请市政府通报批评,并核减县区交通投资计划。
省厅根据各地市治超情况,将适当给予经费补助。
(六)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治超环境
各地要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到治超工作全过程,通过在农村公路入口、公路沿线边坡、民房悬挂横幅、刷写治超标语等形式,高调宣传农村公路治超措施和治超力度不减政策,特别是在路网较为发达便于超限超载车辆绕行的地区和源头装载企业密集区域,要通过走村串户的走访、散发传单,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社会危害性,让治超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沿线群众守法护路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超的积极性,为依法治超创造良好的环境。
(七)抓好队伍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切实抓好治超队伍管理工作,经常性组织治超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让执法人员真正吃透治超各项政策,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杜绝乱罚款、乱收费等公路“三乱”现象。各地市治超办要加大对各县(区)治超办工作指导力度,对各县(区)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建立督办机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追踪处理结果,及时建档和上报,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有效开展。
各地市要制定治超应急预案,出现重大事件或需要协调事务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妥善解决,确保治超工作稳步推进。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