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局、高速集团、交通集团治超办:
为进一步准确掌握全省治超检测站基本情况,我办拟制了新的统计报表,请你们在7月份基础设施和人员结构统计的基础上,按照新报表格式要求的项目认真进行编报,于10月10日前报厅治超办。现就统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省公路局管辖的开放式公路,按照国、省、县(农村)公路分别编排(同时也可按地市管辖汇总),高速公路按照路段和北南、东西顺序编排,为下一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奠定基础。请对编序方法是否合适提出意见。
二、请对统计表已填列的项目进行认真复核,若有误差请给予更正。
三、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按建筑面积填报,生活用房包括职工食堂、公用卫生间、锅炉房等附属设施。
四、便携磅指检测站原配备的便携式动态磅(现作为备用),不包括流动检测车装配的便携磅。
五、监控设备中共用的硬盘录像机填列到放置的收费站所属的治超检测站。
六、建站费用包括以前所有年度省厅批复核拨的站点建设费用。
在填报中若有不明事项请随时与厅治超办联系,报表编制完成后以书面(加盖公章)和电子表同时报送。本通知及电子表请在陕西治超工作网站的政府文件中下载。
附:陕西省治超检测站基本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交通厅治超办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