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局:
最近,省局通过明察暗访和司机投诉举报,发现治超检测站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工作人员执法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谨,个别检测站执法纪律不严,有待进一步加强治超检测站督查工作,严明执法纪律。省局现就加强治超检测站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交通局是各市治超检测站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治超检测站的工作要行使政府监督职能。各市公路局是治超检测站督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切实贯彻省上强化治超政策,加强对治超检测站全方位的督查工作。
二、各设区市交通局要指导市公路局的治超检测站督查工作,督促市公路局组织由路政、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所辖干线和农村公路上的治超检测站进行督查,督查形式以明察暗访相结合为主,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内容包括检测站执法纪律和执法程序、各项治超资金的落实情况、检测站维修项目完成情况等。
三、每次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填写治超督查记录单备查,填写内容包括治超检测站执法情况、治超资金落实、维修项目进度等。(详见附表)
四、各治超检测站要树立廉政、严明、公正的执法形象,严格落实岗位分工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保证体系,完善自查自纠制度。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的对待,积极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五、省局将结合明察暗访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督查工作进行抽查,对督查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将治超督查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明治超纪律,确保治超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
二00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