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铜川市开展拆解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铜川公路局、征稽处,市公路处、运管处:
现将《铜川市开展拆解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铜川市开展拆解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陕西省治理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陕公通字[2006]160号),确保我市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改装车辆拆解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治超办发[2006]32号)精神,以拆解非法改装车辆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和强化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对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加装悬浮轴以及装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强制恢复原状,并追查和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使非法改装单位和企业得到进一步整顿,杜绝非法改装车辆运输行为。
三、拆解原则
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依托治超检测站,部门配合,各方联合”的原则,有关部门在市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四、专项整治活动时间
从2007年2月1日开始,在我市金锁关、周陵、九里坡三个治超检测站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拆解。
五、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一)交警执法人员将疑似非法改装运输车辆引导至治超检测站。
(二)检测站路政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车辆超限超载,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三)市交警支队驻检测站执法人员认定车辆是否非法改装,属非法改装车辆的暂扣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并扣留车辆。
(四)检测站路政执法人员对交警认定的非法改装车辆告知车主或者司机要求就地自行拆解,当事人拒不拆解的由路政执法人员组织进行强制拆解,拆解部分予以收缴。
(五)市运管处驻检测站运管人员对非法改装车辆暂扣或吊销道路运输证,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抄告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六)检测站书面通知当地交通规费征稽所追缴非法改装车辆逃漏的规费,书面通知当地工商局追查非法改装车辆来源,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对异地非法改装车辆由当地工商局书面通知异地工商局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
(七)检测站做好已拆解车辆的登记工作。
(八)对强制拆解的车辆,检测站应出具“铜川市非法改装车辆认定书”,对自行拆解车辆的非法改装车辆,应填写“铜川市非法改装车辆自行拆解登记表”(具体式样附后)。
六、对参与非法改装车辆拆解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一)运输企业每自行拆解一辆非法改装车辆奖励该运输企业或运输户500元。
(二)检测站每强制拆除一辆非法改装车辆奖励500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拆解工作的领导,在1月30日之前,各检测站要落实好拆解设备,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工商、运管、征稽、路政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确保拆解工作顺利开展。
(二)在强行拆解过程中,要坚持只纠正违法行为、不罚款的政策,不得以拆解车辆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三)对拆解后又进行非法改装的车辆,再次拆解后要予以扣留,并追究运输企业的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对车主和企业予以重罚。
(四)按照铜川市治超应急预案要求,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地应对突发事件,防止交通堵塞、暴力抗法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对聚众抗法、阻挠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惩。
(五)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强化新闻媒体的跟踪采访力度,全方位连续报道拆解治理情况,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以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对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起到强大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