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治超办关于实行全省治超工作综合情况月报表制度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08-23 08:00:00 点击量:6158

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 
    为建立快速畅通的信息渠道,掌握全省治超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现就陕西省治超工作综合情况月报表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本单位、本部门内部的信息报送制度,落实统计工作的主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具体填报人。
    二、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分别统计十一个市区交通局和市区运管处每月治超工作情况;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统计各分公司每月治超情况,汇总后向厅治超办报送。
    三、厅治超办将把各单位陕西省治超工作综合情况月报表的报送情况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对不按时报、漏报、误报、缺项等按考核标准扣分,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单位要加强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统计时间为上月25日8时至本月25日8时,并务必于每月27日前以统一规范的格式(见附表)报厅治超办。 
    联系人:李毅   联系电话、传真:(029)88451828
    邮  箱:sxzcb2006@126.com 
    附  件: 陕西省治超工作综合情况月报表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治超工作综合情况月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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